S*ST星美债务难解 新世界PK债权人

www.zjvnet.com/news  2010-06-08 11:230    来源: 汨罗之窗   我要评论  

  重组三家公司,也只是意味着新世界重组S*ST星美(000892)刚刚完成了上半场。

  近日,新世界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0917.HK)与新世界发展(0017.HK)联合宣布了一项重组计划:将三家上海地产公司重组完成后,新世界将把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注入到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公司。

  虽然新世界并未公布具体的借壳公司名称,这样做是因为S*ST星美的债务问题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也是一种姿态。一位知情人士说,这实际上是重组方新世界和S*ST星美债权人的一种较量。

  重组三家上海公司

  根据公告,新世界发展和杜惠恺(新世界掌门人郑裕彤的女婿)分别将上海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到新世界中国房产,而新世界中国房产实际上是新世界中国地产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据悉,这三家公司分别为上海局一房地产、上海三联物业发展、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

  待上述重组事项完成后,S*ST星美将与新世界中国房产签订协议,向新世界中国房产增发新股以获取该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增发后S*ST星美将成为新世界中国房产的控股子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被重组的三家公司截至去年年末的净资产总计53.67亿元,经评估调整后的净资产总计59.3亿元。

  对于此举的目的,新世界中国地产执行董事郑志刚表示,此次重组计划将精简上海项目的股权架构,并可为新世界中国房产与深圳公司订立注入资产协议做好准备,预期深圳公司于不久的将来为公司提供一个离岸集资平台。

  威格斯亚太区董事何继光认为,新世界借壳A股上市并非只为提供集资平台那么简单。

  因为与内地的金融环境相比,在香港融资更为容易。何继光说。

  至于新世界回归A股的真实目的,从郑裕彤在2007年接受媒体专访时的坦白似乎能看出端倪:高地价和高成本使得现时在香港从事房地产业务实在相当困难。很多地产商走进内地去投资,包括新世界集团,因为内地市场远较香港为大。

  新世界网站的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是在内地拥有最多土地储备的香港地产发展商。

  地产界人士分析,如借壳S*ST星美成功登陆A股,新世界变现集团土地储备的速度将会加快,向有较高利润前景的二线城市发力的公司战略也随之显现。

  与债权人较量

  早在2007年12月,S*ST星美董事会发布更换改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在新增董事中,何家盛曾担任新世界高级财务及项目行政经理,并同时担任S*ST星美财务总监;潘立夫是新世界上海公司负责人,任新世界上海区域总监。

  某港资背景的房企内部人士对记者分析,虽然何及潘两位高管的加入体现了新世界对借壳S*ST星美的重视,但此举似乎有些草率。

  草率或许来源于S*ST星美的债务并没有得到实质进展。根据公告,星美的实际债务约为25亿元。

  债权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担保类债权12.42亿元,债权本金9.54亿元;二是普通类债权12.29亿元,债权本金8.56亿元;三是税金债权1800万元;四是劳动债权即拖欠职工工资和保障金之类共计192万元。

  这两类债权都是全额清偿,至于清偿所需现金,均由新世界中国旗下的子公司鑫以实业提供。这就相当于,鑫以实业将出资5.6亿元代偿债务。

  根据公告,S*ST星美如实施破产清算,普通债权人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仅为4.91%。这意味着涉及资金逾12亿元的普通债权人或许可以接受比30%更低的折扣。

  业内人士分析,新世界本有机会将偿还比例压到更低,但高管的提前介入却让债权人见势抬高清偿比例。

  值得关注的是,S*ST星美的破产债务重组计划也被限期半年完成,否则立即破产清算。知悉情况者分析,如果半年内新世界中国地产等不到相关部委的批准,就不会出资解决债务,那么债务重组计划就会告吹。

  这实际上是重组方新世界和S*ST星美债权人的一种较量。债权人当然希望能获得更多补偿,但新世界显然在表示,希望债务清偿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否则半年后破产清算,对债权人更没有好处。

  实际上,新世界正在有意放慢节奏。

  而郑裕彤的话更值得玩味。2007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裕彤表示:如何作出选择,现在跟过去差不多,都是要看是否有可为,有可为的我会考虑;不值的,我不会考虑。■本报记者 方帅 北京报道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上一篇:没有了
广告位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