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老板遭城管殴打 持刀反击致1死8伤获刑12年

www.zjvnet.com/news/ 2018-09-25 20:47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城管殴打烧烤店老板 4名店员持械反抗杀1人伤8人)

在执法检查中,城管人员和烧烤店老板发生冲突,后演变成一起驾车撞击、持刀伤人的恶性案件,致一名城管人员死亡,8人受伤,2016年6月24日晚发生在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的这起案件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该案一审宣判,烧烤店老板周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12年,4名店员也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西安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双方属于互殴,被告人周某某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城管人员存在严重过错。

法院查明:撕扯后城管殴打店老板

店老板持刀冲向城管人员

2017年3月22日,西安市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以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该店员工王某等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今年5月23日、6月5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系“老周家大灶台特色烧烤”店经营者,王某等4名被告人系店内员工。2016年6月24日晚9时,雁塔区城管局等驾坡执法中队联合等驾坡街办对辖区内夜市使用清洁燃料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至公园南路延伸段时,发现“老周家大灶台特色烧烤”店使用炭火炉,遂以该店违规使用不清洁燃料为由决定对其烤炉进行暂扣,城管人员告知被告人张某让其老板周某某到街办处理事情并将炭火炉搬上卡车。

周某某接张某电话通知后,驾驶别克越野车赶到现场,登上城管执法车欲阻碍城管人员将其烤肉炉拉走,因此与城管人员张某某发生争执,二人撕扯倒地,城管人员孙某某、李某某等四五人见状上车对周某某实施了殴打。后周某某下车驾驶其别克越野车冲向聚集在卡车车头位置的城管人群,行驶中将城管人员吕某某、白某、王某某及群众杨某某撞倒,周某某随即停车并下车,城管人员见状持钢管对其进行殴打,并打碎别克越野车前挡风玻璃。

周某某返回其烤肉店里,寻到平日烤肉使用的尖刀一把,同时城管人员持钢管将其烤肉店门口放置的调料架砸倒,桌椅掀翻,并用钢管击打店员库某背部。店员张某见状持掏炉灰的铁棍向城管人员挥舞,打中一名城管人员右胳膊。紧接着,周某某持尖刀、店员王某持菜刀从店内冲出并冲向城管人员。期间,周某某追上并划伤城管人员冯某某面部,并向李某某背部捅刺一刀致其倒地,店员王某踩踏吕某某头部,持刀背砍伤其背部,店员周某、孙某亦持械冲向城管人员,城管人员四散跑离。周某某返回城管车辆停放处又指使并伙同其他四名被告人打砸四辆城管执法车,经鉴定,损失价格为6878元。城管队员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被打后驾车向外跑

见前方穿制服的就撞上去了

庭审中,王某等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周某某辩称,其持刀伤人是出于自卫目的,其没有驾驶车辆危害公共安全的意图,且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 辩护人提出,周某某驾车撞伤多人并非出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城管部门执法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周某某有权进行自卫且有自首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周某某供述,案发当时,店员张某打电话让他去店里,他开车到店门口,停在一辆城管的轻卡车尾部,他的烤肉炉子被放在卡车上面。他说街道两边都是摆摊的,为什么只拉他的炉子,要没正规的理由,这个炉子就拉不走。之后,他上到轻卡车上,这时上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城管,两人发生推拉,将他拉倒了,接着上来几个城管开始打他,打了约一分钟,他被拉下车。

之后他跑上自己的车并驾车向外跑,车一起步看见前边有很多穿制服的人,他直接就撞上去了,之后车就停下来。下车后,多名城管持钢管追打他,他就往店里跑,他从店里取了把刀返回去追城管,很多城管看见他拿着刀就跑了,他追到路中间时,一个城管用铁棒打到他脖子或肩部,他朝其脸上划了一刀,又有一个城管在背后拿钢管打他,他一转身顺势在其身上扎了一刀,该人就倒在地上。他用来砍城管的刀是店里用来切肉的单刃刀,长约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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