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男子买车仍在三包期 4S店拒绝为他保修

www.zjvnet.com/news/ 2017-04-30 10:47 来源: 我要评论

日前,台州玉环的周先生向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他购买的轿车还在三包期内,出现发动机架断裂等质量问题,但4S店以其车辆未在该店保养为由拒绝为其免费维修。

4S店的理由是否成立?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周先生取得联系,介入调查。拿着周先生提供的车辆在外维修保养单据以及汽车修理厂的资质证明等材料,工作人员来到4S店了解情况。

“如果周先生能提供维修保养单据等相关材料,可以向厂家申请索赔,但同时还要求周先生一并提供修理厂使用原厂配件的相关证明。”4S店相关负责人告诉工作人员。

椒江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4S店表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明确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同时,新规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原厂件”或“同质件”。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这意味着车主可以选择一个质量差不多的配件进行更换,而不再拘泥于原厂配件。经多次协调,最终,该4S店同意为周先生向厂方申请索赔,并给予车辆免费维修。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车子在4S店外维修保养,一定要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维修机构,并保存好相关的维修保养单据、维修项目清单、所更换的零件出厂证明等材料,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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