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衢州市在市区南湖广场举行仪式,宣布浙江省首部、全国第二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衢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同时启动。
“首先是需要办牌照,之前衢州市区的电动车都是无证驾驶,但以后电动车必须有牌照,没有牌照一律不准上路。”衢州交警表示。
除此之外,还规定,车主不得改变电动机、限速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不得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脚踏装置;不得拆卸避震器、电池组等必备部件以规避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要求;车主不得安装挡风、遮阳、遮雨、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不分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行驶,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还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购买相关保险。
衢州市发出的首块市区电动自行车号牌是“衢州柯城电动000001”。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衢州此次发放的电动自行车统一为黄底黑框黑字号牌,根据所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所属辖区和车辆性质,号牌上方会写有衢州、柯城(或衢江)字样,左侧写有“电动”或“电动临时”字样,下方则写有“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制”字样。
5月1日当天,衢州市区5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同时启用,开始为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电子防盗标签、保险投保等业务。当天一大早,许多市民就带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来这里登记上牌,虽然要排队,但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登记上牌工作始终有条不紊的展开,轮到办理的市民平均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各项业务。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提醒,5月1日至7月31日为市区电动自行车的集中上牌期,在此期间来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免收免收上牌费用和电子防盗标签费用,交警部门也将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教育督促。从8月1日起,市民如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将会被依法查扣并处罚。
针对近期许多市民集中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来登记上牌的情况,为减少市民办事时间,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专门开通了预登记功能。市民只需提前关注“衢州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菜单中点击“电动车预登记”,进入观看宣传视频达30秒以上后,点击页面下方出现的“申请预登记”,填写相关资料后可获得预约编码。在登记上牌点轮到办理时,市民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供预约编码,就可进一步加快自己的业务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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