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打点滴过敏致死 家属质疑医院推卸责任

www.zjvnet.com/news/ 2010-07-20 09:18 来源: 我要评论

老妇打点滴过敏致死 家属质疑医院推卸责任

家属在医院门口讨说法。

本报讯 19日上午,长春市宽城区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摆着花圈,一些人举着相框说要为死者讨个公道,死者名叫王秀艳,57岁。今年5月11日,她因尿路感染到该卫生服务中心下属的贵阳街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打点滴,刚打上20多秒钟王秀艳突然死亡,后经尸检确认王秀艳系“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家属依此追究医院方面责任,索赔50万,而医院方面同意给10万,家属不接受。

刚打点滴人不行了

昨日上午,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前堵满了人,门口摆放着花圈,死者王秀艳的家属们说,当初人死了,医院方面让做尸检,现在尸检结果出来了,医院仍推诿不管此事。

死者王秀艳的妹妹王秀英说,5月11日,王秀艳因身体不适,来到长春市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尿路感染,后考虑到离家近的关系,遂带着诊断书来到贵阳街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治疗,该门诊是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叫长春民族医院)的下属单位,大夫按照长春市人民医院的检验结果为她配了药。“刚打上二十来秒钟,就出现了呼吸困难,她手捂着胸口。”王秀英说,当时在对面打针的是姐姐的一位邻居,见状赶紧叫来医生抢救,二十分钟后,120急救车接走王秀艳,当时她已不行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王家人说王秀艳的身体平时不错,当天他们要求医院给出合理解释,医院要求做尸检。“我们十分想弄清死因。”王秀英说,因此家人同意了做尸检,而且还把当天王秀艳打的药送去做检验。

几天后进行了尸检,之后火化出殡。6月24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做出检验结论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38732005检验,给王秀艳注射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不符合规定。7月初,尸检结果出来了,为“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

家属索要50万赔偿

王秀艳的家属说得最多的就是“医院推卸责任!”尸检结果出来了,医院方面说还要进行医学鉴定和走法律程序,但王家不愿再继续等待医学鉴定和法院审判:“我们已经被拖得筋疲力尽,没有精力再耗下去了,希望医院能尽早给个说法。明摆着的事儿,这就是他们医院的责任,他们现在却有意推卸。”

7月15日,家属雇了一名律师,与医院的王院长和张春副院长谈判,医院表示可以出10万赔偿金,但家属不同意,认为这10万的提出医院说不出根据,要索赔50万。

医患双方未能谈拢

该医院的张春副院长接受采访时说,当时给王秀艳用药的医生姓屈,当时给王秀艳做了试敏,为阴性,王秀艳打上点滴坐在椅子上不久就出现了情况。医生急忙用打针和静脉注射的方法抢救,同时也打120了,当120赶到时,她的生命体征已经很微弱。人死后,医院方面支付了丧葬费用和尸检费用,共2万余元。

张副院长一再说双方各自坚持的钱数。他说尸检报告中对死者家属有力的东西不多,“既然人死了,要的是什么东西?就是钱。”他说,现在问题出现了,家属想私了就得达成共识,找到都认可的东西,那就是钱数问题,医院经过班子研究,认为给10万元就差不多了。“50万和10万差得太多,我们不能接受。”对家属们的异议,张春副院长说,那只能走法律程序。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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