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文"为干部撑腰" 尤其是400多万基层公务员

www.zjvnet.com/news/ 2018-05-22 03:49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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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相关报道)

  浙江在线5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宏)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这份意见刚一出台,就有很多媒体称这是“为干部撑腰”。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涉及到基层公务员。

  作为基层公务员,一般来说,主要怕三件事:第一件是“辛辛苦苦几十年,退休还是个科员”;第二件是“多干事多出事”;第三件是“工作苦工作累,待遇却不好。”

  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份意见究竟是怎么为基层公务员“撑腰”的。 

  这个“推进”,隐含什么意思? 

  这份意见中,有一句话:“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这一制度起源于2014年12月,当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一个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目的是为了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这一意见,简单来说就是:县以下设置6个职级,即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晋升科员级需要任办事员8年以上,工资级别25级以上;晋升副科级需要任科级12年以上,工资级别23级以上;晋升正科级需要任副科级15年以上,工资级别20级以上;晋升副处级需要任正科级15年以上,工资级别19级以上;晋升正处级需要任副处级15年以上,工资级别17级以上。

  听起来,有点复杂,是不是?有个“简化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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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在《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的相关文章)

  2016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在《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

  这篇文章里谈到当时有这么一个测算: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后,一个公务员如果完全没有担任过领导职务,也没有受过任何处分,那么可以达到正科,约占70%;还有一部分由于多次年终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缩短年限,可以达到副处,约占20%;另有一部分公务员由于学历较低或受过处分,只能达到副科,约占10%。

  如果看过这篇文章,对这份意见怎么为基层公务员“撑腰”的理解,就会更深刻很多。 

  为基层公务员“撑腰”,实实在在 

  涉及到职务职级晋升,总有个词避免不了:“考核”。

  既然是考核,那就要避免这句话:“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否则的话,那就可能大家都抱着吃“大锅饭”的心态,坐在那里等晋升。实行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就要打折扣。

  关于考核,这份文件中,这三句话值得注意:“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后两句话好理解,关键是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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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这些年,不少地方在推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类似谨慎审视,目的是为了突出公务员的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年度考核,有点类似登高望远,这方面作用就没有平时考核这么明显。

  突出平时考核,对基层一线的公务员来说,最容易出现两大问题:怎么容错?因为工作,受到诬告陷害怎么办?

  当然,这两件事对考核的影响,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前面讲过,职级晋升和考核关系很大;如果严重一点,“饭碗”端得牢端不牢,都成问题。

  这份文件再次强调了容错纠错的“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份文件里的这句话,也值得特别注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说到底,就是鼓励干部放手大胆去干,干的结果,会体现在考核结果上,最终会体现在职务或职级晋升上;同时干的时候,也不要担心受到诬告陷害,不用有太多顾虑。这种态度,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撑腰”。

  按照2015年的数据,中国有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根据相关数据,这些年,公务员总人数变动不大,照这个数字来算,基层公务员起码有400多万。对基层公务员来说,这种“撑腰”的意义,就更重要了。 

  两个方面的导向,值得注意 

  如果认真阅读这份文件,可以发现,这其中体现了两方面相当注重: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注重干部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的提升。

  在鼓励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方面,强调待遇要倾斜。比如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还有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等,都是这方面的表现。

  在对公务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的注重方面,这些年其实有不少举措。比如说,2016年中央两办印发了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这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将从事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工作这两类的公务员,从公务员这个“整体”划出来,建立单独的职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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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员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现在越来越注重)

  前段时间,记者在《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刚刊文,一项重大改革在进行,涉300余万公务员!》就已经谈过了,这里就不赘述了。

  有一点值得注意,中办刚出台的这份文件中,用了专门一个部分,来谈到这方面的问题,强调了两方面: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可见对公务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的培养,将会是未来的一个重点。

  今年4月,《求是》杂志刊登了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傅兴国的文章,名字叫《新时代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里面也谈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还谈到,在选拔录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时,将会增加对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测评和考察的比重。

  傅兴国的文章中还谈到,在被录用之后,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专业能力。

  在结合这份文件开篇就谈到的这句话:“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更能明白这一部分的意义。

  基层公务员最渴望的,就是专业培训机会。这份文件中的内容,不管强调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还是要求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对全国起码400多万基层公务员来说,都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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