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宁波对共享单车开下万元罚单

www.zjvnet.com/news/ 2018-05-24 03:24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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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许斌 通讯员 贾陈骋)日前,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辖区内三家共享单车企业,以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为案由开出了第一批罚单,共计1万余元。

  目前投放在江北区的共享单车种类主要包括ofo小黄车、摩拜、Hello Bike三种,企业投放地主要包括老外滩区域、来福士广场周边、宁波大学区块及地铁站点附近区域。

  为此,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案件办理小组,召集3家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向单车企业展示了部分乱摆乱停的违法照片,指出了当前的问题,并当场发放《协助调查通知书》。之后执法队员多次到各点位巡查,发现情况有好转不明显,于是在4月8日对三家企业同时立案查处。

  具体的处罚依据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禁止个人或企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同时,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三家企业进行了处罚。为避免处罚不公,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每辆单车按照面积进行计算,并通过现场清点单车数量,确定案件处罚金额,也得到了被处罚对象的认可。

  记者了解目前这批罚单的具体情况:OFO小黄车,3388元,已缴纳,自行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摩拜单车,2926元,哈罗单车,5082元,这两家已进入处罚决定履行阶段。面对本次处罚,三家企业均表示侵占道路、绿地等公共资源并非本意,也是当前企业发展中的一个行业难题。当前将积极接受政府引导,投入更大的人力和物力到路面秩序管理上来,还道于民;也以此为契机,寻求在系统升级,技术革新、价格调控等机制上探索和破解,进一步规范停车,让共享经济真正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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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江北区再次向绿地乱停放行为“开刀”,开出宁波全市首张共享汽车违规停放个人罚单。17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中队在一次巡查中发现,湖西路日湖公园管理所北边的绿地内停着一辆小型机动车,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于是中队队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将《协助调查通知书》留置于该车前挡风玻璃上,后又短信通知车主来中队接受调查。但是车主未在通知截止日期前主动出现。

  在电话催告无效情况下,执法人员按车辆登记地址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4月27日,该公司派员接受案件调查。经了解,原来该公司主要开展共享汽车租赁业务,接到中队电话未予重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后才立即进行自查,发现当天是客户余某某租赁了该车,停放在日湖公园管理所北边的绿地后进行了还车操作。

  执法人员随后向该公司提取了后台管理系统数据和客户余某某身份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电话联系余某某。在证据面前,电话那头的余某某承认了违法行为。因为当事人已回外地老家,中队按照非接触性执法程序,以证人证言及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数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且为首次违停被罚,最终执法单位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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