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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舟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与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多次对接,咨询律师意见,并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后,于近日推出在拆迁户贷款未结清情况下,先注销房产抵押权证的服务。
随着舟山市城中村改造的大力推进,一些公积金贷款户出现新情况:部分公积金贷款客户贷款的房屋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必须提前结清贷款,注销房屋抵押,导致贷款客户面临较大还款压力;但若贷款不结清,中心将面临抵押物灭失的情况,对中心贷款资金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舟山市公积金贷款客户戴先生,有一套位于定海环城南路的住房被征收。截至6月底,该套房屋还有19万余元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7月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戴先生及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协议,将该笔贷款由房屋抵押担保调换成保证金质押担保。目前,该套房屋的抵押已顺利注销。
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由拆迁公司提供贷款余额质押保证金作为担保,由公积金中心在财政设立账户专户存储,待拆迁户安置房屋交房后,再转为房屋抵押担保。该措施不仅让拆迁户无提前还款压力,也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
截至7月底,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财政账户已收到4笔保证金,保障了舟山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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