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渔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www.zjvnet.com/news/ 2018-10-23 12:29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0月22日讯(浙江卫视记者 夏学民 舟山台)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安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全面推进渔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现行渔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内捕捞、远洋捕捞、水产养殖等8大渔业领域。

《通知》还对保额做出了最低规定: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渔业从业人员,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未参加工伤保险者,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统计显示,我省已参加“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的捕捞渔民有11万人,2017年保费规模达3.5亿元。

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内捕捞、远洋捕捞、水产养殖、加工流通、渔船修造、渔港码头、休闲渔业、渔业管理等八大渔业领域。

《通知》还对保额做出了最低规定: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渔业从业人员,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未参加工伤保险者,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