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0月22日讯(浙江卫视记者 夏学民 舟山台)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安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全面推进渔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现行渔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内捕捞、远洋捕捞、水产养殖等8大渔业领域。
《通知》还对保额做出了最低规定: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渔业从业人员,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未参加工伤保险者,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统计显示,我省已参加“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的捕捞渔民有11万人,2017年保费规模达3.5亿元。
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内捕捞、远洋捕捞、水产养殖、加工流通、渔船修造、渔港码头、休闲渔业、渔业管理等八大渔业领域。
《通知》还对保额做出了最低规定: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渔业从业人员,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未参加工伤保险者,每人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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