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佳士公司工人“维权”事件的背后(2)

www.zjvnet.com/news/ 2018-08-27 19:17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7月22日,余某聪、刘某华、米某平等人行动开始后,付某国带领邓某某、李某某等6人前往燕子岭派出所门口围观。躲在围观人群中,付某国跟着聚集的工人们一起高喊口号。

7月22日晚,“打工者中心讨论群”管理员、群成员到达现场后,一段段现场视频不断传回。23日凌晨,付某国在群内转发了一个带有打赏功能的链接,号召群成员点击打赏。“在这里捐款,大家支援一下。”

7月23日,付某国用“向死而生”“屡败屡战”的微信号加入了多个声援佳士公司“维权”事件的微信群。在“声援处理恶警、黑保安打人”微信群1、2、3和“夏虫1”“夏虫6”微信群,付某国抨击佳士公司并将微信群中余某聪在派出所门口演讲和唱歌的视频及一些声援佳士事件的帖子发到有314名成员的“打工者中心”微信群,还号召群内成员“大家相互支持一下”,要求“有条件的可以到现场!来不了的在网上直播!转发!”

参与事件的杨某甫在微信群中对付某国响应:“要佳士员工集体罢工,去‘维权’,堵派出所大门和区政府大门。”

“在声援佳士公司事件的微信群中,有人不断指点我们队形,比如我们冲击工厂门口的纵队队形以及在派出所门口手挽手组成的一个方形阵型,我们还去派出所旁边的公园事先演练过。”米某平向警方供述。

就这样,余某聪等人在佳士公司和派出所多次聚众闹事,付某国则在多个微信群内不断转发煽动性文字、视频、链接,教唆与此事件无关的群成员前往事件现场围观、网络打赏等,不断将事件炒热、发酵。

那么,“打工者中心”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机构?记者调查了解到,“打工者商店”由黄某南于2004年工商登记并担任法人,对外宣称“打工者中心”。早年,黄某南接触到境外人士蔡某毓及其管理的境外“劳动力”非政府组织。

表面上,“打工者中心”是进行劳动法普法宣传、咨询与举办讲座,给受工伤的工人提供理赔申请的帮助。然而“打工者中心”迄今未在国内注册,是一个非法的组织机构。该组织实际上是利用讲座来煽动、组织工人罢工。

在“打工者中心”的工作电脑上,警方发现并破译了一个名为“员工培训资料”的加密文件,里面存有包括怎么组织罢工、怎么对付警察、怎么回避询问、怎么发展与组织工人运动等文档。另外还有怎么接触工人、建立工人组织,培养工人先锋、成立“独立工会”、发现培植权益争议议题、“累积愤怒”“编织希望”、组织行动、谈判策略等内容。

那么,这样一家未注册的非法组织,其日常开支与活动经费来自哪里?

警方初步查明,“打工者中心”的全部开支实际是由西方非政府组织支持的境外组织“劳动力”资助的。“劳动力”负责人蔡某毓及另一成员李某乐定期到“打工者中心”指导工作与培训。他们长期传播工人如何抱团、教授对抗方法手段,多次插手深圳及周边城市工人“维权”活动,裹挟少数工人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生产生活秩序。

付某国承认,“劳动力”每年给“打工者中心”提供资助,款项由境外“劳动力”组织负责人蔡某毓负责筹措。“日常费用由劳动力转入黄某南境外的个人账户,再由黄某南将资金转入我在大陆银行账户。”

思考:合理诉求应及时回应 维权行为应合法合规

“其实我们的诉求并不是我们举的标语上的‘成立工会’‘增加福利’这些,我们最终的诉求还是想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参与“维权”事件的余某聪说,“如果佳士公司能将我此前劳动仲裁请求的补偿给我,我就达到要求了。”余某聪表示,事情发展到今天,他们几人已经控制不住局面,与他们最初的诉求相去甚远。

冷静下来后,部分涉事人员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我已经认识到我自己的错误,现在其实想想这些事情,就感觉跟做梦一样,当时就是没有时间,静下来好好去想一下整件事情该不该做。由于对很多法律的事情认识有限,所以才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肯定不会这样去做。”余某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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