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奏唱场合,捍卫国歌的神圣与尊严
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从重整河山到走向复兴,《义勇军进行曲》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铿锵有力的词句、雄壮激昂的旋律,国歌早已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广为传唱。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国歌不时被随意用于各式各样的场合,甚至出现将国歌商业化利用和炒作的现象。“有的商业营销、婚丧庆悼活动中随意播放国歌,有的人用国歌做低俗游戏的背景音乐……”今年5月底召开的全国政协“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于海述说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奏唱国歌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对此,国歌法草案明确了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草案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草案同时明确规定了七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表彰仪式、重大纪念仪式、国家公祭等;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国歌列入全日制小学一年级音乐课教材
国歌,是鼓舞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更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
“当下,有的中小学生不知道国歌的词曲作者,不能准确写出国歌歌词,不能整齐、洪亮、严肃地唱响国歌,这些现象折射出国歌教育的缺失。”于海说。
国歌法草案规定,国歌列入全日制小学一年级音乐课教材。全日制中学、小学应当将国歌歌词和曲谱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
于海表示,要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国歌的音乐美、文化美、思想美,感受国歌所承载的厚重历史和伟大精神,树立高唱国歌的自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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