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入立法规划 专家:不能从家庭第二套房开征(2)

www.zjvnet.com/news/ 2018-09-20 10:07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由此可见,房地产税开征的基础条件已初步具备,越来越多的权威部门和经济学者开始表态,意味着这次房地产税是真的要来了。

暂无明确时间表 随时可能立法审议

既然房地产税要开征,那么何时征收同样存在分歧。当前房地产税提交人大审议的时间表,就存在着各种说法,有说最快年底的,也有说5年以后的。对此,朱少平告诉北青报记者,以他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工作近20年的经验来看,目前所有关于房地产税出台时间表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朱少平解释说,像统计局发言人的表态(中央将加快推进房地产税),只是该部门描述的房地产税推进工作的状况,并不表明立法或征税的具体时间。“是单个部门的建议,并不意味着具体的时间表。可以肯定的是,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先立法、后征收的房地产税工作原则后,立法推进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朱少平告诉北青报记者,我国立法规划项目通常分两类:第一类属于所谓的必成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通过大家的工作,争取一定提请审议的项目。第二类是条件不成熟,列入立法规划,积极研究推动,条件成熟可以提请审议的项目。也就是说,列入第一类规划的立法项目可能性很大。房地产税就被列入了一类规划,也表明立法机关的态度,即希望积极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

像房地产税被列入一类审议,就是表明了官方的态度,虽然没有说具体出台日期,但要分清任期5年内审议并不等于第5年才出台,这其中可能两年就审议完了,也可能争议较大5年都很难出台。只能说房地产税是关系重大的新税法,还没有具体时间表。不过,一般列入一类规划的,没有特殊情况,极大可能是会尽快提交审议的。

对于从审议到实施的过程,朱少平表示,任何时候草案成熟都可以提请审议,提请了审议也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审议程序,一般草案要审议三次,没有大的问题会在第三次进行表决,如果表决通过了,才能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征这一税种。

朱少平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在第二稿审议后,如果该法案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可能还要发向全国征求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有重大问题存在重大争议的,审议可能持续较长时间。比如证券法,早在2005年4月份就提交审议,但现在还没有第三次审议。所以,如果房地产税的征收各方面争议大,争议多,有可能拖得时间会长一些。当然,如果立法争议不大,也不排除立法与实施进度都会快一些。

除此之外,一些业内专家也普遍认为3年周期的可能性较大,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告诉北青报记者,眼下房地产税出台的条件越来越充分。“我乐观的想法是2020年前出台,今年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财经专家齐俊杰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虽然房地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征收条件也正在成熟,但这毕竟是一次重要的税制改革,甚至要先出台房地产税法,既然是立法就有它必然要走的程序,并不是明天下一个文就能够出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明年想出台房地产税是几乎不可能的,他预计,最乐观的情况也要等到2021年或者2022年才会出台执行。

重庆、上海模式基础上改良 先征后调

谈及未来房地产税会如何征收时,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在现有的重庆、上海模式基础上进行改良,是最可行的方式。

朱少平告诉北青报记者,房地产税目前还没有公布任何细则,但他认为最可行的就是在上海、重庆模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形成方案。他认为,无论怎么调,都不能从家庭房产的第二套开征,如果是家庭房产的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才开始征收房地产税,很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会有一大批人为了避税而选择离婚,会激增离婚率,导致现有家庭分裂。因此根据这个思路,还应该对多套房实施惩罚性税率,在原有征收房地产税的基础上,对多套房提征高税。

另外,58安居客首席分析师张波也表示,房地产税的征收方式会参考目前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模式,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按比例征收房地产税,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会造成税赋过高,但税赋高低和采用“评估值”征收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影响税赋的重要因素除了税基还有税率,换言之,按评估值征收也并不意味着会采用欧美国家2%-4%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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