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
返程持救灾凭证走高速被收费,救援队感觉很受伤
9月19日上午,洛阳神鹰救援队队员们在完成对广东台风影响区域进行救援结束后返程。
阳春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专门为洛阳市红十字会神鹰救援队开具一张证明显示:今年22号强台风“山竹”严重影响我市,对我市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洛阳市红十字会神鹰救援队36人带8台车和4艘冲锋舟于9月17日晚上投入我市的抗洪救灾工作,转移受灾群众400多人,给我市抗洪救灾工作提供较大的帮助。出具该证明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
洛阳神鹰救援队伊川大队大队长梁绪伟说,拿着这份救灾凭证,他们在广东、广西境内的高速均免费通行,但到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时,遭遇不予放行,滞留长达6个小时。最终,由于时间原因,队员们自费每辆车338元,将过路费缴纳后,方才放行。
更让梁绪伟不理解的是,他们一行8台车,其中有两台车在返程时跑错了高速,但他们拿着这份救灾凭证在湖南境内的其他高速收费站都免费放行,为何这里却不允许。“其中一名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还说,不予放行原因是救援地在广东,并不是在湖南,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有不能放行。”梁绪伟说。
对此,张超伟说,他们一行36人,三天救援,几乎都没有怎么休息,身心疲惫,其中有多名队员因长时间在水里浸泡,腿不能正常走路了。此外,他们的救援纯公益,车辆都是私家车,所有的油费、生活费等都是由队员们平摊,从洛阳出发到广东的所有高速过路费均由队员们自己出了,当时考虑着还没有参与救援。但返程时,手持救灾凭证,却不予放行。该收费站的做法,让他们感觉很受伤,也很心凉。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洛阳当地一些网友看到网络消息后,主动联系上神鹰救援队,提出要替救援队承担高速过路费。“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但是救援是纯义务的,我们不能收这个钱。”尽管在湖南受到了委屈,但是张超伟还是坚决婉拒了洛阳网友们的好意。
声音:未接到领导通知,不能免除通行费
针对此事,湖南高速东常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有救援车辆通行需要免除通行费情况,“平时针对有免费通行的车辆,需接到通知后,再进行传达,如果没有接到通知,就不知道”。
对于免费的车辆,近期并没有接到领导通知,“关于广东省台风救援的车辆可以免费的情况,也没有接到通知”。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自己不能决定哪些车辆需要免费通行,必须接到通知才能实行车辆免费通行。
随后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此外,2015年9月份,民政部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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