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学奖被指评比过程有漏洞 主任给副主任评奖(2)

www.zjvnet.com/news/ 2018-09-25 14:08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此前,评奖办法规定,评奖委员会将获奖作品篇目提交省作协主席办公会确认,由省作协党组审定后予以公示。不过,据8月17日发布的第九届四川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2号,获奖作品名单未经公示,直接“予以公布”了。

对于“公示”变“公布”,评奖办公室回应称,评奖办法公布后,有意见反馈,建议参照国家级文学奖实行票决制、评选结果经主办单位党组织审定后统一发布的做法,将评奖办法中“予以公示”改为“予以公布”。

公告称,8月3日,评奖办公室将该意见提交省作协党组会审定并通过。8月15日,在集中评审工作全体会议上,评奖办公室负责人向参会人员作评奖工作流程及细则说明时,特别强调了对评奖结果“予以公布”这一重要修订。

公示是为了监督,不可取消

对于“公示”变“公布”一事,评奖办公室表示,因工作疏漏,这一重要修订未及时对外发布。为此,评奖办公室负责人已向省作协党组作了深刻检讨,评奖委员会诚恳向公众致歉。

记者查阅到,2018年3月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其参评作品、提名作品均要公示,“产生提名作品和获奖作品的投票由国家法定公证处公证”“评选结果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定后统一发布”。

2015年3月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则明确,参评作品、提名作品均须向社会公示,“投票、计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进行”“评奖结果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批准后发布”。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个国家级文学奖均有两个公示环节,且投票环节均有公证处公证。

前述受访的律师认为,公示是为了监督,确保评选结果能够得到大家公认,能够代表四川文学的水平和成果。从规则的严肃性看,取消公示是不可原谅的。

一位作家对记者表示,本届四川文学奖评选过程中有些问题是明摆着的,暴露了评选机制的问题。

作家卢一萍说,这么多年来,不少文学奖都有争议,有的还是很幼稚的错误,比如搞错了出版年限、把散文当成报告文学来评。四川文学奖被质疑的问题其实也很简单,但确实需要改进。

“文学奖的这些问题,不是文学本身的问题。”卢一萍说,“不能让简单的问题伤害了文学奖的公信力。”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