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也认为,该案例中,广场舞躁音扰民,肯定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但是,这种侵权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对死亡负责,还要看广场舞大妈的行为与男子死亡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余超说,他支持家属用法律武器维权,但是如果家属没有当事人相关的医学鉴定就会比较麻烦,维权的难点在于很难举证证明是广场舞大妈的围攻行为诱发男子疾病,并导致死亡。
另外,余超说,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服务机构,其并非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其主要责任是没有管理好噪音扰民,对于业主的死亡不存在侵权责任。
第三届“中
潍坊哮喘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