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继续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责任。请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盟市农牧业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旗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将官方兽医、防疫人员和屠宰场、养殖场户的责任落细压实,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依法依规实施检疫。加强官方兽医监管,重点检查“隔山开证”、转让、伪造或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及动物标识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规范检疫出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号公告和产地检疫规程,实施规范检疫出证,严禁“隔山开证”和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入场检疫关,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未按规定佩戴标识的生猪入场屠宰,严格车辆出场清理消毒并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可追溯。
(五)当前我区已暂停所有盟市生猪调出本盟市,各盟市旗县对所有出入口要设立临时检查消毒关卡,要责任到人,24小时上岗,强化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严禁违规跨区域调运。
(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违规调运要有一起查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必须从严。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处理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依规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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