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1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吴萌 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造成7死1伤的北京72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刘平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9年7月28日17时许,刘平驾驶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重型普通半挂车驶入东五环路,遇情况采取制动措施时发生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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