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温州市长质量奖开始申报 时间截至10月15日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4 12:09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记者从温州市质监局获悉,2018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已经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据了解,符合申报条件的温州企业可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行业协会审核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申报对象

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且符合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其他组织,下同)均可自愿申报。

支持温州市“品字标”品牌企业、县(市、区)政府质量奖企业,以及2017年度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对外开放先进单位、高成长型服务业单位、高品质服务业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绿色建筑先进单位等优先申报市长质量奖。

申报条件

(一)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

(三)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满2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四)在提高企业或组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

(五)近3年在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七)纳入“亩均效益” 综合评价的企业,其评价结果须为“A类企业”或“B类企业”。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二)至(六)项基本条件。

申报推荐程序

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等。相关表格可登录温州市质监局政务网http://www.wzzl.gov.cn“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专栏”下载,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报送所在地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县(市、区)初审和推荐

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行使推荐权。同意推荐的,出具推荐意见,并于10月2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报市评审办(地址:温州市汤家桥南路质监大楼703室,电话:88907727),逾期不予受理;不同意推荐的,将申报材料退还给申报企业,并书面告知不予推荐的理由。

行业协会审核和推荐

根据《温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质量共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温质强办发〔2018〕3号)规定,全市鞋革等58 个行业协会参与本行业申报企业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的推荐意见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须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未建立上述制度和机制的不授予温州市市长质量奖。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减轻申报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申报企业只需如实填报企业相关数据,不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市级相关部门在资格审查环节一并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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