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9月26日讯(浙江之声记者 涂希冀)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今天(9月26日)发布消息,该公司9月25日获得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基金债),所筹资金用于相关基金的出资。据了解,这是“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政策出台以后,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的首支基金债,并将作为模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时,它也浙江省属国企中第一家拿到基金债债券批文的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根据中央对深化国企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去年2月正式成立。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基金债,标志着公司在直接融资工具品种上的首次创新,有效破解了融资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难题,走在了全国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前列,同时为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抢抓债券市场的有利时机,择机完成发行工作。
除“资管新规”后全国首单基金债以外,浙江省国资运营有限公司针对传统银行贷款不能用于股权投资的限制,着力发挥AAA信用评级和持股企业并表优势,创新融资品种,目前有多个融资产品创省内或国内国企首例,包括浙江省优质企业首单注册储架式企业债、浙江省首单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票据(CMBN)等等,并被纳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储架式公司债的发行人白名单。投融机制的创新也为公司助力混改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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