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召开 浙版"新消法"培训会暨汽车行业规范自律研讨会

www.zjvnet.com/news/ 2017-04-27 15:30 来源: 我要评论

  2017年4月25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召开浙版“新消法”培训会暨汽车行业规范自律研讨会。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省消保委副秘书长韩志斌、汽车厂商及4S店代表、媒体代表等110余人出席会议,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修订的重要参与人之一、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田梦海授课田梦海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修订的重要参与人之一、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田梦海授课田梦海
 

  主任表示,《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的出台,对消费者及商家权利与义务、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其中关于家用汽车三包责任的规定,更是从多个方面对国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了提升;在问题汽车的退、换方面也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会议上,崔砺金秘书长结合汽车销售服务投诉典型案例,分析了合同约定、售后服务、配件维修以及问题汽车的退、换方面中常见的热点问题,并呼吁汽车厂商及4S店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以实际行动全力化解消费纠纷;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与会的汽车厂商及4S店代表纷纷表示,会议举办得非常及时、实用,并在众多媒体的见证下签订了《家用汽车行业履行浙版“新消法”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国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今后将主动为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并严格按照《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处理有关汽车售后质量问题,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充分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