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官巧执变更小孩抚养权案件 纠纷引起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www.zjvnet.com/news/ 2010-07-31 14:22 来源: 未知 我要评论

我市法官巧执变更小孩抚养权案件 纠纷引起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做通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终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将小孩交与申请执行人,一起由变更小孩抚养权纠纷引起的矛盾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彭某均系教师。2007年双方离婚时女儿(2岁)由彭某抚养。2009李某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法院判决:由李某、彭某先后抚养教育小孩各七年。执行阶段,法院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期满后彭某未主动履行,同时由于双方父母均介入,矛盾顿时呈现复杂化,执行法官虽组织多次协调而无果。  

    考虑到双方身份,执行人员积极邀请了市教育局及双方学校负责人参与协调,要求当事人多为自己孩子的前途考虑,并做好各自父母的思想工作。经过先后四次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被执行法官的耐心细致的作风所打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对探视权的行使进一步的明确。李某高高兴兴的接过女儿感激的说:“法官真是负责任,我一定尽心尽力抚养好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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