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嚣张!郑州一办事处扣电动车索要600元“天价放车费”,没票据)
近日,河南交通广播接到刘先生反映,他的电动车被郑州长兴路办事处的人扣了,去领车时被索要130元钱,刘先生索要票据直接被轰出,记者深入跟踪,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只收现金,没有票据!
8月2日,刘先生在郑州市长兴路上超市购物时将电动车停至路边,从超市出来后电动车就不见了,附近人称车是被办事处人员拖走了,当天下午,刘先生到指定地点领车,遭到了不合理的要求。
刘先生:“我去领的时候,他们给我要130块钱,他们说100块钱是罚款,30块钱是拖车费用,我给他们索要票据,他说没有,我提出微信转账,觉得微信转账可以留个证据,他们不让,只要现金。我在那拍了一下登记领车的那个本和我停的电动车照片,他们要求我把照片删了,然后把我赶出来了”
随后刘先生将此情况投诉到惠济区城市管理部门,被告知让他找长兴路办事处解决,长兴路办事处告诉刘先生的,还是要他去到被扣车辆的停车场协商解决,出于无奈刘先生联系到河南交通广播。
停车费一天30!
按天计算!
8月22日早上,记者与刘先生到达江山路宏达路电动车被扣的地点,并没有看到工作人员,记者现场发现院内停放的一辆私家车,车内挂有写着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员的工作证,随后通过车内留的电话联系到了该人员:
管理员:这个时候才来,再过几天不来就给你们销毁了。
记者:领车还要交钱吗?
管理员:一天30块,自己按天查吧,局长的意思是罚100块钱,30块钱拖车费,一会儿你们自己看着天查吧,正常停车费。
记者:为啥收这钱?
管理员:谁给你看车了,要不车早给你拉走销毁了。
记者:那这个费用是交警收的还是办事处收的?
管理员:办事处收的。
随后,该人员拿出记录车辆的本子,查到了刘先生登记车辆的日期,并告知按照一天30元看车费用计算,20天需缴纳600元!!
30元?50元?
因人而异!
这个天价看车费用,刘先生感到更加困惑,该人员这样告诉我们
管理员:你冤,要是想申请的话去申请申请。
记者:去哪申请?
管理员:想去哪去哪,想找谁找谁,我跟你们说,拿着你们的证件,缴200块钱,提着车走吧,我只能这样跟你们说了,这200块钱要是不中,你们爱找谁找谁。
记者:人家缴多少钱啊?
管理员:都是30块钱,你看吧,只要当天领走的都是30,有50的,50是老难说话的。
话说这标准还是“因人而异”?!
发票=罚单?
标准谁定的?
记者提出索要发票,但是该人员坚定的称,如要发票那就公事公办按照一天30元,给你们开具一张600元的发票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