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脸部遭凶犬扑咬!养狗者: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www.zjvnet.com/news/ 2018-08-27 11:21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养狗者拒绝协商: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女婴脸部遭凶犬扑咬!养狗者: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女婴脸部遭凶犬扑咬!养狗者: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这伤是不是狗咬的,还不知道呢……”“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这些话从养狗者的嘴里说出来,女婴的父亲愤怒了。两个月前,在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元宝山,19个月大的女婴桐桐遭猛犬扑咬,血肉模糊伤势严重。家长找到养狗居民索赔,后者在态度上逐渐发生的变化,让桐桐父母心寒不已。记者发现,狗伤人索赔难已经成为多发现象,值得引起重视。那么,该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近况

女婴治伤已花掉近3万元 养狗者曾探望留下千元现金

6月13日,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元宝山发生一起惨剧。市民杭女士带着19个月大的女儿桐桐遛弯时,女儿突然挣脱了她的手,朝着一户居民家门前走去。这户居民家门前摆了一张桌子,桌子旁有一条大型犬。杭女士想把桐桐拽回来,此时大狗猛地将孩子扑倒在地,不停地撕咬着。桐桐的的额头大面积撕裂、头骨外露,颅、面部皮肤多处缺损,鼻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眶也受了伤。此后又发现,她的泪管也被咬断了。

桐桐的父亲蔡先生说,为了给女儿治伤,截至目前已经花掉了近3万元费用。由于桐桐年龄还小,一些受伤部位暂时还不能手术,只能根据恢复情况,择机再进行治疗。同时,一旦额头部位留下疤痕,将来还要进行整形治疗。

意外的发生,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桐桐的父母除了忙于生计,还要带着桐桐到医院治伤。同时,如何从养狗者那里拿到赔偿,也消耗掉夫妻俩不少的精力。可是,事情进展并不顺利。桐桐受伤当天,养狗的夫妻俩来到医院探望,留下了1000元现金。此后,桐桐一家再未拿到任何赔偿。

反转

涉事养狗者拒绝沟通 “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关注此事件的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万昕表示,如果养狗者确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蔡先生原本寄希望于协商解决,可所有的想法都在一次见面后变成了泡影。拍摄于不久前的视频显示,就事件的赔偿问题,养狗居民家的女主人采取了拒绝沟通的方式来应对。女主人声称:“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能提供证据吗?”“这伤是不是狗咬的,还不知道呢……”“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至于那条狗的下落,她则干脆称“跑掉了”。这些话从女主人的嘴里说出来,蔡先生既愤怒,又寒心。“女儿被狗咬成这个样子,将心比心,当父母的什么心情?现在是法治社会,总不能走极端吧?”这次交谈,双方不欢而散。

谜团

伤人狗到底是不是寄养?主人究竟是谁?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