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亏损加剧,不敢招人:社保“费改税”后创业公司压力山大)
除了创投基金的税,最近创业公司的社保费也引起了大量关注。
事情源于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按工作计划,2018年12月10日前,社保费和非税收收入征管职责将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次的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让不少创业公司表示压力山大。
好消息是,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积极信号,会议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与实际月均收入差距越大的企业,补得越多
“公司现在有100多人,社保缴费基数做实之后,公司每个月需多交40万。但我们一个大单子才能赚40万,而大单不是月月都有”,一位北京金融科技创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社保费用增加将加剧创业公司的运营压力。
一家内容生产公司也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一旦做实,将增加现有人员成本的六分之一,导致公司的亏损幅度不断扩大,现在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招人。
之所以社保费多出这么多,跟缴费基数变化有关。
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费的基数为员工去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工资性收入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
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如果职工工资很高,为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上限),就按照上限执行;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即社平工资的60%,则要按照下限执行。
记者采访的多位创业公司员工称,他们所在的大部分公司都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0%作为社保基数,而非员工的实际月工资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透露,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因为要招商引资、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因此默许、甚至发红头文件允许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实际工资的基数缴费,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员漏征等,导致缴费基数降低、缴费覆盖面减少,这种情况较为普遍。
他透露,之前大部分地区的社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或核定,社保缴费的员工人数和工资规模全凭企业申报,准确性不够,缴费力度低。而税务部门以后会按照员工的真实人数和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因此,社保费改税之后,企业每月需要多缴纳(实际月平均工资数-原月申报基数)*费率的费用。“对之前未替职工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来说,之前申报的社保费基数跟员工实际月均收入差距越大,缴费增加就越多。”施正文说。
举个例子,100人的公司,按照13000元的月平均收入、原来申报的社保基数为6000元计算,公司应交社保费约为26万元,一旦按照员工实际收入交社保费后,社保费升至约56万元,也就是每月公司需多缴纳3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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