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癌女童"事件进展:王凤雅爷爷正式起诉陈岚

www.zjvnet.com/news/ 2018-09-07 18:59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河南眼癌女童母亲被指诈捐事件”:王凤雅爷爷正式起诉陈岚,法院已受理)

新京报快讯 “河南眼癌女童母亲被指诈捐事件”有了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处了解到,9月4日,他和王凤雅母亲杨美芹已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晓俊、陈伟峰代理此案。

施晓俊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此前陈岚在微博上针对王凤雅一家发表的言论截图,陈岚在刑事上涉嫌诽谤罪;在民事上,涉嫌侵犯名誉权。“经过综合考虑,我们决定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再由法院移交给公安。”

根据施晓俊公布的起诉书,诉讼请求包括,在河南、上海等地报纸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其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等。

对于经济损失和医疗损失的产生,施晓俊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陈岚发布的言论,网友通过短信、电话对王凤雅家人进行言语攻击,王凤雅家人长时间无法出门,导致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营运,这部分经济损失,经测算为8万元;另外,由于精神压力,杨美芹患上抑郁症,已产生3130元医疗费。

对于选择上海起诉,施晓俊表示,侵权责任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可以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选择上海的法院,主要是考虑上海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比较有经验,而陈岚住所地在上海。 今年5月24日,某公众号发布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指责母亲杨美芹利用女儿王凤雅患病在水滴筹、火山小视频等平台上募集善款15万元,却没有将善款用于治疗女儿的疾病,而是用来治疗小儿子的唇裂,“利用小凤雅存活的希望诈骗”。

在此前后,作家陈岚在其微博上数次发表言论,指责王凤雅家属不积极治疗王凤雅,有诈捐嫌疑。5月27日,作家陈岚曾发表微博,表示向王凤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镇干部等所有在这场风波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但王太友此前曾表示,不接受道歉。

"眼癌女童之死"事件:爷爷将剩余1301元善款捐出


“近日,河南太康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的女童王凤雅离世引起关注。此前,曾有自媒体发布文章称,其家人曾在水滴筹等平台募集15万元,募集善款后不为其治病,而且为家中儿子治疗唇腭裂,涉嫌“诈捐”。5月25日,王凤雅家人回应称,真实募集的善款只有3.8万元,其中水滴筹募集的善款为3.5万元,治病后剩下1301元。

王凤雅爷爷:遭遇指责和网络暴力 全家都要崩溃了

“我们连陈岚的面都没见过,她也没来看过孩子,我就想问问她凭什么在网络上说这些不负责任的话。”时至今日,王太友依然愤懑异常,“我们家从那之后就遭遇各种指责和网络暴力,连村里人都以为我们骗了15万,公安也来调查,全家都要崩溃了。”

王凤雅母亲:网友称用了他们钱 孩子死也要死在北京

在爱心人士看来,杨美芹在筹得善款后,没有救治眼球已脱出眼眶的女儿,反而去北京高端民营医院为儿子治疗兔唇。期间,在医院告知“还有救”及爱心志愿者上门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杨美芹曾带凤雅到北京、郑州的大医院求医,但均以“放弃”结束。小凤雅去世后,家属没有透露筹款金额和剩余资金,并拒绝退还。杨美芹说,“网友说,用了他们的钱,必须带着孩子去北京的大医院。”“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