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这是公平正义的彰显)
这次公平正义没有迟到,它用法律这道底线兜住了于海明的合法权益,更以标杆式的认定结果明确了更多遭不法侵害的防卫者的合法权益,捍卫住了“以正压邪”的公序良俗,让人们愿意坚定“奉法者安”的信念,让不法者忌惮,为守法者壮胆,以正气澄明我们的生活。
案情还原
刘海龙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民警到达现场 于海明主动交出手机和砍刀
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拿走车内刘海龙手机
于海明追砍2刀未中 刘海龙逃离倒地
在争夺中刺砍刘海龙5刀 刺砍过程持续7秒
击打中砍刀甩脱 于海明抢到砍刀
>>本报快评
让民意正义推动法律正义
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的昆山反杀案终于尘埃落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对于这一结果,民众是乐见的,可以说,通报让案件终于从民意正义走向法律正义。
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大范围的关注和讨论,很大程度上在于它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我们都是于海明式的“草民”,本分为人,终日忙于生计,但我们小心翼翼地生活,却还是可能因为别人的寻衅滋事而卷入漩涡之中,这种“代入感”是公众持续关注案件并展开全方位讨论的原动力。
法律是审慎的,防卫过当是为正当防卫加上的金箍,这本没错,但两者界限模糊,甚至因此导致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束手束脚,致使人们对这一法律词条诟病已久。这次舆论呼声一边倒,映射出的是普通人面对不法侵害时的安全感缺失。面对不法侵害,法律不能坚定地支持受害者还击,而是要求其权衡生命安全与法律之间的权重,甚至可能因后果严重还要接受制裁,这种无助感让人惧怕甚至绝望。
说到底,法律首先应该是守法者的“保护伞”,如果在法律面前,正义都无法伸张的话,那么社会就会异变、畸形,人心就会迷茫。好在这起案例帮我们重塑了对正当防卫的信心,也提振了我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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