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鱼蟹死亡污染之争:苏皖对污水来源各执一词(3)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1 18:50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事实上,安徽省宿州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给重案组37号的数据显示,从8月14日-19日,水质确实为五类、劣五类,不过,8月20日-9月3日期间,水质主要为四类。

洪泽湖鱼蟹死亡污染之争:苏皖对污水来源各执一词▲9月8日,湖水仍然浑浊,但已闻不到刺鼻气味。受访者供图

这一份具体数据和江苏省的数据基本吻合。因此,江苏方面的唐征表示不能理解,他认为,安徽发布的通报将奎河水质统称为“五类至劣五类”,具有误导性。

数据的另一争议是,安徽省环保厅通报称,8月30日至9月4日,奎河入境水质为劣五类,由“皖苏两省开展联合监测”得来。

对这一“两省联合监测”的数据,唐征也不认可,他告诉重案组37号,安徽通报发布的8月30日-9月4日奎河水质为劣五类,属于单方面发布,并没有得到江苏方面的认可。目前苏皖双方公布20个联合监测点,但实际上,只有在新濉河枯河闸、新汴河团结扎闸是联合采样,其余的点都是各自采样。“江苏宿迁境内的点由宿迁采样,安徽宿州境内的点宿州采样,双方再把数据汇总相互参考。但不是都互相认可的。”

上游泄洪是否需提前告知

据王兴奎提供的资料,8月17日-19日,受“温比亚”台风影响,安徽省宿州市普降暴雨、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全市平均雨量216.6mm,折合水量21.19亿m?。其中,宿州市砀山县、埇桥区区域、新汴河宿县闸以上区域最大降雨量超百年一遇;新濉河浍塘沟闸以上最大雨量达80年一遇。

受到大雨影响,宿州奎河、新濉河、新汴河水位上涨较快,其中,奎河栏杆集站、新濉河浍塘沟闸均出现有观测记录以来最大流量;新汴河宿县闸、团结闸出现历史第二大流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肯定优先考虑防洪安全问题。这次就算知道洪水夹带污水,也得泄洪,不然发生垮坝情况,受灾更严重。”王兴奎告诉重案组37号。

泗洪县水利局防汛办主任杨毅告诉重案组37号:“往年安徽开闸泄洪也会告知江苏省水利厅,再向市县传达,但这次没有通知我们。”

唐征则表示: “如果按照淮海经济区核心区的《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上游开闸放水要提前20小时通报。汛期应急提闸也要提前6小时通报。”

重案组37号从江苏省环保厅获取的上述协议显示,上游提闸放水通报内容应包括水质、水量、水文等情况;上游还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下游水质影响进行评估,同时,充分考虑下游意见。”

这份文件还显示,签署的政府包括,宿州市政府、淮北市政府、宿迁市政府、徐州市政府等8个地市,协议签署日期为2012年7月21日。

但是,安徽省宿州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兴奎对上述协议并不知情。他告诉重案组37号,这份协议可能是框架协议,具体落地实施,还需要各市相关部门之间签署联防联控方面的相关协议。

王兴奎举例说,2016年,安徽省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农委曾联合发文,要求省内各市加强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其中就包括,上游提闸放水前要及时将水位、下泄水量等信息通报下游地区,“非汛期未发生突发性强降水情况下,提前通报时间不少于12小时”。

根据上述文件,同年6月28日,宿州市防汛办和下游的蚌埠市防汛办制定了《泗县唐河草沟闸控制运用办法》。根据此办法,草沟闸开闸放水的时候,宿州泗县防汛办应在24小时前通知蚌埠五河县,两县防汛办同时通知环保、渔业部门,为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然而,两省之间的联动显然比省内要难得多。“安徽省宿州市与江苏省宿迁市之间并未签署过联防联控协议。而且,按道理,也应该是下游政府主动牵头来做这件事。”王兴奎告诉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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