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人反被讹起诉索赔1元:没看到监控前 很恐惧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7 10:32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没看到监控前,我很恐惧” 小伙扶人反被讹起诉索赔1元,与伤者和解)

9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滕先生在上班途中遇一起交通事故,他扶起来摔倒者曹先生后,却被怀疑是肇事者。更让曹先生恼火的是,曹先生妻子在事故未调查清楚时认定他就是肇事方,并骂他“不道德”“不垫付医药费”。

9月6日,金华市交警大队走访商铺,调取当天监控,认定曹先生摔伤是“单方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小伙扶人反被讹起诉索赔1元:没看到监控前 很恐惧监控视频显示曹先生摔倒为单方事故

9月9日,滕先生在“浙中在线”发帖,称要起诉曹先生,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他告诉红星新闻:“现在讹人的成本太低了,这是我起诉的理由。”

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14日上午,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受理了滕先生诉曹先生的见义勇为损害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致歉声明,面积不小于6厘米*9厘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曹先生儿子则称,父亲无法判断滕先生是否撞了自己的时候,报警是合理的。交警最后的调查结果他们也完全接受。曹先生儿子否认想要讹钱。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4日晚,曹先生的儿子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并与其和解,双方决定不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原本要求的损失赔偿也不用了,“双方已经签字确认和解了。原本要求登报道歉需要五六千元,现在这笔钱会以我的名义捐给金华市的红十字会”。

律师朱宝告诉红星新闻,这次起诉的社会意义更为重要,“通过司法介入的方式,将做好事的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实是一种社会的进步。让我们未来见义勇为的时候,有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双方争执——

滕先生:伤者妻子笃定我是肇事者,骂得很难听

9月2日下午,滕先生骑电动车上班,在解放西路过双龙北街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道上,他发现前方有机动车挡在前面有右转倾向,便正常减速。忽然他听到身后传来刺耳的刹车声,扭头看时发现有人侧身倒地朝他滑过来。

摔倒的人是曹先生,48岁。滕先生赶忙停车,询问他是否有事。“他站起来,走到路边,我将他的电动车扶起来推到路边立住,他还对我说谢谢。”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

“这时就有路人冲上来,说是我撞的。我没有说话,掏出手机拍,那个路人开始骂我不道德。期间曹先生一直没说话,只有那个路人咬定是我撞的。我其实心里很平静,因为我知道有监控,监控能够还我清白。我跟曹先生说,如果你觉得不是我撞的,我就去上班了。如果你觉得是我撞的,你就报警。曹先生就报警了。”滕先生说。报警后,路人离开。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吕奇告诉红星新闻,下午2点左右,交警到达现场,事故双方均在现场。“滕先生说没有撞人,但现场有人说是滕先生超车撞到了曹先生。”吕奇告诉红星新闻。期间曹先生家人赶到,并将曹先生送往医院。

附近路段周围监控因为道路施工原因失效,滕先生开始慌:“没有监控我怎么证明是清白的呢?加上之前那个路人一直说是我撞的。听说没有监控之后,他妻子也笃定我是肇事者,骂得很难听,说我没良心,不垫付医药费,不去医院看他。”

滕先生解释,不敢去医院看曹先生,“有一种神逻辑是,如果你没有撞他你为什么心虚去医院看望?”

经过交警走访,发现附近一家钢材店监控正好拍下画面。9月6日上午,滕先生和曹先生妻子前往交警大队查看监控,监控画面显示,滕先生没有超车,也未撞到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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