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桂敏海“失踪”真相曝光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8 13:53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图文:桂敏海“失踪”真相曝光)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桂敏海 央视截图

  身为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为境外舆论关注的焦点——“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的消息被香港和国外的一些媒体热炒,还有人发起“寻找桂敏海”行动。桂敏海是什么人?他所谓失踪的真相究竟又是什么?

  醉驾撞死花季少女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在饭局后开车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这名女大学生沈某正值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经检测,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缓刑期间偷渡潜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因害怕坐牢,在法院判决后不久、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的时候,2004年11月,还处于缓刑期间、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以出境旅游的名义偷越国境,辗转多国,一直潜逃在外。

  针对桂敏海畏罪潜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销对罪犯桂敏海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潜逃11年决心自首

  潜逃期间,桂敏海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与日俱增的财富却难以掩盖与日俱增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惶恐”和“内疚”。“出国以后,我本来以为心理压力能够缓解,但事实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说,“一方面,我逃避责任,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心理上进一步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仅没有接受原来的处罚,又进一步触犯了中国法律,是罪上加罪。”

  2015年6月,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他开始真正反省自己,从而下定决心、回国自首。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桂敏海写下多份悔过书。他说,在下决心回国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得知自己回国自首被境外炒作为“失踪”事件后,桂敏海郑重声明:“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

  桂敏海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是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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