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听中介话降价50万卖房 得知买家身份立刻毁约

www.zjvnet.com/news/ 2018-09-21 09:47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男子听了中介的话,降价50万卖房,而后发现买家竟是…)

佛山的李先生想要卖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就在网上发布了房源。随后他接到了中介的电话,声称有人要买房。在中介引导下,李先生将银行估价160万元的房子以110万元“低卖”给了对方。

在发现不对劲后,李先生调查发现,原来买家的真实身份,居然是该房产中介的同事,因此拒绝履约。而买家也以违约为由,将其诉至公堂。

昨日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这起双方互诉的房产交易纠纷已有审判结果。买家因为未披露自己身份重大信息,导致卖家以明显过分低于同期市场价卖房,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家无需因此支付违约金。

男子听中介话降价50万卖房 得知买家身份立刻毁约

套路:买房是熟人,房子被低价卖?

2016年10月,李某和妻子匡某,想卖掉自己名下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居委会丹桂路一个小区的房产,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了出售该房屋的信息。

2017年3月,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工作的陈某跟同事说,自己的堂弟因为要买房结婚,正寻找合适房源。同在该中介公司工作的刘某林在网上看到李先生所发布房屋交易信息,就告诉了陈某。

2017年的4月10日,房地产经纪刘某林联系卖方的李某,到该中介公司的网点面谈。“当时见到两个人,自称自己是姐弟,要帮另一个弟弟卖房。”李某说,双方谈价格时,作为中介的刘某林散布周边价格下跌的虚假信息,“骗取”自己同意以极低价格,和陈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按照约定,陈某以112.8万元的价格,向李某买下该处房产,在合同签订当日向李某支付首笔定金20000元,并且约定随后支付剩余的定金,和通过申请银行按揭支付尾款,并随后办理过户。涉案房屋的交付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同时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成交价的1‰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几天后,陈某向卖家李某支付了剩余的定金。不过很快李某就发现,自己同小区其他房屋的同期挂牌价与成交价较高。于是李某在2017年4月27日,向陈某和中介提出解除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双方未协商一致。事后,陈某告诉卖家,让该中介公司的职员女朋友刘某桂,作为涉案房屋过户后的登记产权人。

虽然心存疑虑,李某当时协助刘某桂向银行递交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不过在7月13日,银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后,李某经过调查终于识破了“设局”。他称,房地产中介陈某找自己的姐姐做托,“冒充买家找业主买房”,因此拒绝履行该合同。双方于是选择了对簿公堂。

男子听中介话降价50万卖房 得知买家身份立刻毁约

卖家:评估价比交易价高出50万

对于这起房地产交易,卖家李某坚称自己是“被入局”。他称,房地产中介刘某林见到买家陈某时,没有表明真实身份是房产中介的同事。李某称,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时,自己出于对经纪人的信任在该合同上签了名。刘某林带走该合同办理按揭手续,未将该合同交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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