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平方米无证养老院11位老人挤住(组图)

www.zjvnet.com/news/ 2010-07-19 09:24 来源: 我要评论

套房客厅是老人们的活动空间

套房客厅是老人们的活动空间

卧室内老人们的床铺头尾相连

卧室内老人们的床铺头尾相连

本报讯 (记者 张樟 实习生 沈莉杰)在大渡口区春晖路豪俊阁小区内有一间“养老院”,一套百平米的房内挤了11名老人,“养老院”已经经营了半年,但却至今没有任何合法经营手续。上周五,大渡口区民政局相关人士透露,他们已经发现在辖区内有8家这种私人开办的盈利性“养老院”。

每人每个月1000元起

16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养老院”位于豪俊阁的12幢2楼,名为“夕阳红温馨园”,是由一套面积约100平米的三室一厅套房隔离出来,改造成4个房间。在这4个房间内共铺设了13张单人床(包括一张护工的床),每个房间安装有空调、电视、电扇、桌椅等,一群老人围坐在“客厅”里聊天。记者以顾客身份上前咨询,“老人都有专人照顾,现在只剩一个床位了”。一位护工介绍到,该“养老院”开办已有半年,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收费,每人每个月1000元起,目前已有11位老人住在这里,他们中的大多数属于在生活上不能自理,子女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照顾老人,所以只好把老人送到这里来。

工作人员承认无证经营

“我们这里很多老人都想来的,你要想让你家老人进来住的话得赶快,不然就没床位了。”此时,一位自称老板的中年妇女说到。但当记者询问其是否办有“养老院”的相关手续时,该妇女则称自己办理了相关手续,却始终无法拿出。随后,记者在离豪俊阁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翠华园小区,又看到一家“童心养老院”,该“养老院”同样是小区住房隔成,设施也比较简陋,只有旧电扇和床、柜,厨房看起来也比较杂乱。“没有相关手续。”该“养老院”工作人员介绍,在春晖路和钢花路一带有好几家小区内的“养老院”,都没有办理什么手续,但环境和服务不比政府办的养老院差。

业主多次要求取缔

“这些老人长期在小区里生活,对我们的生活颇有影响。”豪俊阁业主陈先生说,“养老院”处于居民楼内,给楼层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以及公共资源的使用,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业主们多次反映,希望予以取缔。针对小区业主的呼声,物管也曾协调过多次,同时也向当地街道和社区递交了书面材料,请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但“养老院”却依然经营得红红火火。“如果老人在小区里出个什么意外,我们也难脱干系。”小区一位保安无奈地说。

在小区设“养老院”不规范

市老龄委工作人员称,根据我国目前有关养老机构建设的规范,养老院、托老所等,均应设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等多项服务设施,并且在房屋建筑方面,均要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如门、过道的宽度及坡道的斜度等等。在小区住房内开设的“养老院”显然是不符合规范的。

大渡口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灾科科长李晓丹称,他们已发现有8家没有到民政局备案的盈利性的“托老所”在经营。根据《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办盈利性养老机构,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特种行业许可证,还必须要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准。该局杨局长称,目前他们还没有执法权,因此决定与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以及业主单位商讨相应办法,尽快解决“养老院”无证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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