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房子已住近四年 开发商说合同无效欲收回

www.zjvnet.com/news/ 2018-09-07 14:38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房子住了近四年 开发商说合同无效)

华商报讯 买了房子自住,几年后被开发商申请裁决合同无效,对方说要收回房子。

2013年购房

至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2013年9月4日,陈女士及爱人购买了西安市长安区郭杜东街唐风苑小区一套49.2平方米的房子。

房款总价22万余元,按照与开发商陕西飞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陈女士首付30%,共7万余元,剩下的15万元房款,在开发商办好证件后,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2014年9月3日,陈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后,10月搬入新家。

2018年6月18日,陈女士接到西安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通知书,说开发商申请与她的购房合同无效,让她2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房子住得好好的,这时候开发商说合同无效,想要收回房子,之前没有任何沟通。”陈女士很郁闷,“开发商说证件办齐了再办剩余房款的按揭贷款,现在证件不齐全,我们也不能把尾款全交给他们。”

开发商提交仲裁的申请书中写道,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由于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仲裁委调解失败

开发商仍申请合同无效

陈女士说,她所在的唐风苑小区一号楼,目前有200多户住户。这些住户和自己情况一样,也是按照房款总数交了30%至80%不等的房款,开发商只办了土地证。

“此次开发商申请合同无效的有两户,另外的那户业主在外地。小区大家情况都一样,不知道为何会申请我们两户的合同无效?现在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是不是准备一步步收回小区所有房子?”陈女士对此很担心。

6月31日,陈女士准备好裁决需要的证据材料后,前往西安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等待通知。

7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口头回复陈女士,“工作人员建议我们这些户主,将剩下准备按揭的房款交给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进行监管。开发商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费用,由仲裁委从业主缴纳的按揭款里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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