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骑车男正当防卫需承担民事赔偿吗?律师释疑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8 13:01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希望将案例解释上升为司法解释)

这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面对喧嚣,回到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既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作为守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能秉持不纵不枉的原则,探究民意背后的积极取向,作出理性公正的裁决,这是法治的胜利。维护正义、明辨是非,更倡导了社会法治思维,提升了社会法治意识,这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律师说法

抢刀追砍属无限防卫

正当防卫后会承担民事赔偿吗

昨日,资深刑辩律师刘昌松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警方撤案和他之前的分析预判结果完全一致,公众朴素正义观与法律之间并不矛盾。

朴素正义观与法律一般不应有大的冲突

华商报:昆山反杀案为何引发舆情的高度关注?

刘昌松:昆山反杀案在网络上发酵,公众意见一边倒,认为“骑车男”没有责任,这体现了朴素的正义观。多数情况下,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与法律的态度是一致的,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绝大多数人意志的理性反映。问题是,反杀事件中公众心中的“英雄”,刚开始反而被司法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给拘押起来了,这等于说“骑车男”刚逃出了被恶人砍死的巨大风险,又面临着被刑事制裁的法律风险。法律与人情一般不应有这么大的冲突。

本案属特殊正当防卫 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

华商报:你为何认为防卫过当早该排除?

刘昌松:我在几天前就认为,防卫过当首先可以排除,因为该种情形是指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都具备,即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防卫意图(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防卫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对象(不法侵害者本人)条件都符合,只是防卫限度条件不具备,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后果。

本案应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是指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正当防卫。对此法律规定,“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哪怕防卫行为造成最大损害后果即不法侵害人死亡,也是正当的,换句话说,特殊正当防卫中根本没有防卫过当一说,所以它又被称为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本案中“骑车男”面临的正是穷凶极恶的生命安全威胁,完全可以进行无过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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