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厅原厅长贾学英受贿2489万获刑13年半(3)

www.zjvnet.com/news/ 2018-09-19 19:15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冤有头,债有主。贾学英四处找人要钱,事出有因。

从2001年开始,贾学英与一女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贾学英供述,2009年下半年,该女以到纪委举报为名,先后让贾学英为其购买5间商铺,总价款1300多万元。

贾学英自己哪能拿出这么多钱?他又怕出事,因而非常苦恼,没有办法,只好找熟悉的企业家出钱,李某就是其中之一。

2010年6月,贾学英亲自跑到兰州,找到正在投资工程的李某,说自己上了一个大当,有苦说不出,要借500万元应急。

李某长期经商,尽管当时因投资没有太多闲置资金,但还是通过担保贷款,分两次凑齐500万元,送给了贾学英。

李某有一家科技公司,根据政策,多次报名申请专项资金。为了多要资金,虚构了申报材料。贾学英明知材料内容有虚假,但为了给李某申报到专项资金,仍然积极给相关部门推荐。

李某说,这些年,贾学英帮自己儿子安排工作,帮忙打招呼,使自己企业顺利获得近两千万元资金。

办案检察官指出:贾学英作为一名接受党多年培养的领导干部,不能处理好个人生活与工作的关系,缺乏防范和自律,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和犯罪的不归路,令人痛心,给世人警醒。

在一审开庭庭审时,贾学英在当庭陈述中说,在政治生涯后期自己放松了要求,私心膨胀,侥幸心理作祟,将自己推向了犯罪深渊。对党不忠,败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对父母不孝,给家人带来了伤害。

贾学英感谢办案人员在侦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真正感受到了检察官、法官的严格执法和文明办案,表示真诚悔罪、认罪,愿意接受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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