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建电梯需穿过二楼平台 低层业主索赔百万元(3)

www.zjvnet.com/news/ 2018-09-27 11:21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针对行政复议决定,李先生表示其不服其中的答复,拟提起行政诉讼。

回应

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施工过程还需要取得相关施工手续

对于华景新城怡景园A座业主们遭遇的“加装电梯难”的问题,南都记者致电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是对被审批的建筑项目进行许可,核发该栋建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具体施工过程还需要取得相关施工手续。

工作人员提醒,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本意见仅作为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意见,如涉及消防安全、人防工程、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市政管线、市容环卫、结构安全、现有绿树等专业管理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建议施工过程中遇阻的业主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并非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可保证施工畅通无阻。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年有效期是从审发之日算起,到正式开工之日截止,一旦合规合法施工后,不再受有效期限制。如遇到需要延缓有效期,也可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棠下街道:

业主协商一致前暂缓施工

近日,天河区棠下街道就此事回复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在8月21、22、23日,9月13、14日就加装电梯各方搭建了协商解决分歧的平台,根据双方需要,会继续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协调。

目前,华景路162号(即怡景园A座)加装电梯施工方已进场施工,但现场施工因增设电梯需改造人防工程,改造方案图纸与现场不符,被区民防办责令限期整改。

9月13日,经过协调会后,街道办事处建议双方业主共同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出具加建电梯导致低层住户受损评估报告,并在报告基础上进行补偿协商,同时建议在双方业主未协商一致前,暂缓施工。由于有关方案没有明确具体的补偿标准,双方分歧较大,又都不愿意走司法途径,街道现在每周安排两次协商,增大了基层街道的维稳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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